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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结婚,大家可能会联想到“幸福”,但是在贵州一些地方的“抢婚”却是一种不幸!“抢婚”违背女方的意愿,强行把未婚女子带到家中进行所谓的“婚礼”。让人愤怒的是连未满十四岁的小女孩也不放过。
2月3日晚上,贵阳市花溪区高坡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当地一名初二女生吴某遭遇抢婚,下落不明。当民警赶到男方杨某家中时,男女双方都不见了踪影! 大约一周后,女孩吴某被找到,并被送回了家。 据吴某说,她和杨某是一个月前在网上认识的。被抢婚那天,杨某约吴某去家里玩。小吴妹子就这么跟着杨某去了。
去了以后杨某的家人以为她是杨某的女朋友,小吴说不是。没想到那儿的人强行让小吴和杨某在一起,还放起了鞭炮!当地的村民说,男方家放了鞭炮,两个人就成了名义上的夫妻。尼玛,这是什么操蛋陋习,这跟强奸有什么区别!更奇葩的是女方在一个月之内不能回娘家。
就这样,在被抢婚的第二天晚上,小吴就被杨某侵犯了!才十四岁的小姑娘他也下得了手,简直禽兽不如!
根据所谓的“习俗”,第四天两个人要到女方家提亲,小吴的父亲居然同意了,他说只能认了,没办法了。未满十四岁的女儿被强奸了,竟然一句“没办法”就算了?这是亲爹吗?
民警表示,虽然双方父母达成了协议,但是被抢婚时,吴某还未满十四岁,因此杨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强奸。
2月21号中午,当民警带着犯罪嫌疑人杨某回到案发现场指认时,村里的村民却将民警团团围住,他们反复强调,这种抢婚形式是当地的习俗。
对于强奸行为不唾弃,居然还仗着人多,连警察也拦。楼主三观已碎!
尼玛有个妇女还在地上滚了起来,大妈真是老当益壮,耍无赖的功夫一流啊。
经过反复劝说,民警才将杨某带走。
据了解,这件事不是个案,在春节前后的一个多月了,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乡高坡派出所共接到了约10起涉及抢婚的报案。平均3天就有一起,难道当地人都觉得这个“习俗”很理所当然吗,心寒
看完这些楼主觉得,存在不一定合理,陋习就要撇弃,不要让更多人受害。顺便吐槽一下,尼玛是多缺女人多失败才用“抢”啊!妹子们要学会保护自己,不要随便跟不了解的人走,因为你不知道他是人还是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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