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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飙升的房产业,催热了家装设计行业。但由于家装设计是一种新兴行业,无论在行业规范,还是法律法规层面上,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于是在业主与以承担家装设计为主的装饰公司之间,出现了一种设计尾款难以收回的尴尬局面。法律人士建议,在施工之前,签订一个合法有效的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才能防止此种情况的发生 设计尾款难收成普遍现象 2009年9月18日,王东所在的兴邦装饰公司,接到了5套设计费为10万元的家装样板房设计项目。王东显得有点兴奋,为了保险起见,他很快与对方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分三期付款,即在收取第一笔费用30%的时候,公司就提交平面图和效果图的设计图纸,方案通过后在交施工图的时候收取第二笔30%的设计费,待客户验收后支付最后剩下的的40%。 王东按部就班的履行了合同义务,但在工程验收的时候,工程效果和原设计图表现的效果有所差异,致王东于两难境地。 原因是,客户自己找来的施工队,在项目施工时,与设计方兴邦装饰公司在沟通上发生了分歧,不按设计方的要求施工,导致实际效果与原设计图表现的效果有所差异,于是客户以王东违约为由拒付最后40%的设计费。 之后,王东再三与业主磋商斡旋,但无果而终。 张斌是一位具有多年工作经验的家装设计师,他也有过相似的经历。2009年8月,他承接了一个200平方米左右的酒吧设计方案项目。 双方达成协议分三次付款。客户在收取平面图时支付设计费的40%,收取效果图时支付40%,最后的20%在施工图完成后支付。 按照合同约定,对方应把剩下的20%在收取施工图时结清,然而,对方以不能看到施工图的现场效果为由拒付最后的20%。 “一些业主克扣装修设计尾款已经是一种司空见惯的事,要么自认倒霉,要么诉诸法律。”张斌无助中略显愤懑。 昆明市装饰协会资料表明:昆明市大大小小的装饰公司有1000余家,能真正做到让业主满意的不足20%,大部分都存在着装修设计尾款不能及时收回的境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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