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宣布,10月起将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这意味着实施十年之久的汽车品牌授权制度,即将退出汽车销售市场,也就意味着今后一家4S店可卖不同品牌的汽车,汽车“大卖场”或将出现。
某品牌汽车的销售主管蔡先生认为,该政策为购车一族购车过程中的选择、比价等提供了方便,从而使购车者的利益能够最大限度的得到保障。但在可行性方面,不少经销商表示担忧。
某品牌重型卡车的销售经理李先生便表示,“现在的国外品牌多较为强势,在每个市都会设立一级经销商,然后下设销售代理商,经销商在经营汽车品牌时,一般具有排他性,即只可经营某一品牌,如经营其他品牌,则会被车企免除掉特许经营资格,车企也会另寻经销商,从而维护其传统的品牌授权与特许经营制度。”李先生直言,而销售主管蔡先生则表达了对于人力资源成本控制方面的担忧。“如果发展为汽车大卖场的话,单就人力资源成本,比如汽车导购人员来说就要成倍增加,这样的话,厂家的经营成本也会相应增加,在成本控制角度来说并不划算。”蔡先生还提到,“现在的特许经营制度,虽有弊端,但某一家汽车4S店只销售某一品牌汽车,提供信息、服务方面更加的公正、权威,从而使购车者享受更为踏实、有保障的用户体验,但如果发展成大卖场的话,难免兼顾不周全,还是术业有专攻好点。”
汽车经销商彭先生也认为传统的品牌授权与特许经营制度并未到非转变不可的阶段,同时,他也认为,将要推行的新的制度将会加剧经营业主的经营、管理成本。消费者李先生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在他看来,新政策还是要多考虑现实情况与可行性方面的问题。现在六安的汽车经营基本上呈集聚状态,即以汽车城的形式存在,购车一族到汽车城购车,实际上跟新政策倡导的到大卖场购车效果一样。“现在的特许经营在售后服务方面虽也有瑕疵,但是,发展为大卖场的话,售后这方面估计还比不上现在的服务水平。”李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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