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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驿站] 16岁少女被22岁男友逼迫卖淫 并拍裸照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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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26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6岁少女小贤在网上结识22岁男友安某后与其同居,安某却伙同贵州同乡王某,诱骗小贤在江门蓬江、江海多个色情场所卖淫,并拍下其裸照相威胁。蓬江区法院日前公布该案一审判决结果,决定以强迫卖淫罪对安某、王某均处以有期徒刑5年、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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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3月初,小贤通过网络结识安某,两人迅速同居,当月小贤即到江门蓬江区、江海区两处色情场所卖淫,此时还未发生裸照强迫事件。


  根据司法机关认定,最初安某、王某采取劝导、引诱方式让小贤出来卖淫赚钱,但小贤在干过一段时间表示不想继续时,安某、王某遂密谋强迫小贤卖淫。
 于是安某、王某在一次送小贤前去色情场所工作时,王某趁替小贤买食物之机声称丢失了钱包,然后将钱包丢失归罪于小贤。在小贤不愿意继续卖淫时,安某、王某就声称要小贤负责还清丢失的钱款,因小贤没钱,两人遂要求其继续卖淫,用所得费用逐渐归还。

  之后,安某又当面拍下小贤的裸照,小贤因害怕安某用裸照对其相威胁,被迫继续卖淫,并将卖淫所得款交由安某。

 去年3月底,王某找到小贤,声称其遭到安某欺骗,将小贤从其与安某同居住所骗出,带到自己住所。

  王某随后继续劝导小贤卖淫,当小贤表示身体不适不愿继续时,王某与其同伙李某(另案起诉)就要求还钱,并以拥有小贤的裸照相威胁,随后还扣押小贤的身份证,胁迫小贤卖淫。
  去年5月,小贤到公安机关报案。安某、王某在法庭上均辩称只是劝导小贤卖淫,没有强迫行为。安某承认曾经拍过小贤裸照,但已当面删除,且其并未拿裸照威胁恐吓,小贤卖淫所得款虽然交过给他,但这已用于其与小贤同居期间的生活开支。

  王某也承认收过小贤卖淫所得款,但表示这是小贤用于归还欠款。

  蓬江法院审理表示,警方在侦查中没有起获安某所拍裸照的物证,但相关证据可以证实,小贤继续卖淫的一个原因是安某曾经拍下其裸照。
      不愿意就用裸照威胁

  安某、王某在小贤明确表示不愿意卖淫后,以要求还清丢失钱包的损失为由强迫,同时安某当面拍下小贤裸照,其意图也在于威胁其继续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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