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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民生] 六安十万元寻城北女孩广告市民质疑商业炒作 律师称可向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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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昨天,一则寻人广告在六安市多个公交车站牌以及LED显示屏曝光,广告上称寻找有一面之缘的女子,希望能与这个女子再次相见,并且愿意花10万元奖励提供线索者。一时间,市民议论纷纷。


  街头现重金寻人广告

  11月2日下午,一则寻人广告出现在六安市多个公交车站牌以及街角的LED显示屏上,吸引了不少市民的注意。广告上写着:在匆忙的新安大桥东桥头十字路口,对你一见倾心。2014年11月8日19点,新都会广场,等待你的出现!!!有认识的朋友可联系153xxxx吴先生的电话,10万元重酬。


  根据广告上提供的号码,记者联系上了吴先生。吴先生告诉记者这则广告确实是他们付费刊登的,不过主角并不是他,而是他的一位朋友。


  10月7日中午,吴先生的三位朋友开车经过新安大桥东桥头一十字路口,在过路口时车辆差点撞到了一个过马路的女子。

  此后,吴先生朋友一直记得这个身高约1米65,扎个马尾辫,一身职业装,眉清目秀的女孩,并产生爱慕之情,有意寻找此女子。


  市民质疑广告为商家炒作

  “别的城市也有类似这样的创意的事情,所以我们也照做了。”吴先生称刊登这些广告花了10万多元,也接到数十个短信和电话。


  “其中有一个女子打来了电话,自称是‘城北女孩’。我们核实身份细节时却发现并不相符。”


  有市民质疑此广告是不是一个策划:为何选择在一个商业广场等待女子的出现。吴先生称,寻找女孩是真实的事,自己公司确实涉及房地产,并不愿透露具体名称,同时表示与约定地点无关系,至于其他的,不方便多说。


  安徽世邦律师事务所律师彭华表示,此广告若属于正常的悬赏类广告,则是合法的。市民提供了重要线索,可以索取奖金;反之,如果最终情况是商业广告却伪装成悬赏类广告,不具有识别性,对大众造成一定的误解,市民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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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1-4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电话号是“卖房的”?
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记者拨打了广告中的吴先生电话。记者查询电话时,发现该号码已被29人标记为“房产中介”。

因为广告中提供的电话无人接听,记者又发送了网民质疑此事为炒作的信息,截至记者发稿时,“寻人”的吴先生没有任何回应。


不过,还有人关心的是如果真的找到了,十万奖金是否真能兑现。为此,市场星报记者咨询了殷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殷平,殷律师说,悬赏广告如果没有附属条件,就构成邀约和承诺的条件,只要拍下来作为证据,又真的找到人,就可以放心找悬赏人收钱。(李林 记者 李世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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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就知道是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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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欺骗我们的感情   六安有土豪舍得花10万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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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1035:}{:1035:}{:1035:}我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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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1:28 | 显示全部楼层
{:1043:}{:1043:}{:1043:}{: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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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炒作是必须得,但也不能 忽略它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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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炒作不得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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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安大桥某房地产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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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4 17: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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