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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警察,你打他干吗?”,“我打的就是警察”。
这样戏剧的一幕没想到在现实生活中真实的再现了。霍邱县公安局民警杨某在出警调解两人矛盾过程中,却遭到了一方醉酒当事人的殴打,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酒后闹事、殴打民警的司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一个月。
2014年8月23日,霍邱县公安局民警杨某接110指令称范桥街道“海尔专卖店”有人酒后闹事,杨某赶到现场见两男子正在发生争执,眼看就要动手便上前劝阻,不料其中一人司某不分青红皂白就对劝架的杨某一通乱踹,旁边有人制止,酒醉的司某更是叫嚣“打的就是警察”。嗣后,司某被制服。经鉴定,民警杨某身体多处擦伤,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司某因琐事与他人发生纠纷,当公安民警赶赴现场处理过程中,竟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且致一人轻微伤,情节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妨害公务罪,并且有盗窃的犯罪前科,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司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依法可酌定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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