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物业公司撤诉了,我们和解了。”日前,和顺小区业主李先生给社区记者打来电话,称小区物业公司状告欠费业主的官司落下帷幕,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11月19日,曾以《物业公司状告欠费业主》为题,报道市区和顺小区物业公司因一些业主长期欠费,物业费收费率不高,难以开展工作,于是起诉部分业主追缴欠款一事,业主李先生是其中一名被告,而李先生及其他几位同为被告的业主则认为,物业公司没有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且这两年来没有和业主委员会签订服务合同就进行收费,他们认为不能接受,双方由此产生了纠纷,最终对簿公堂。
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就各自的观点进行了激烈的辩驳。在之后的协商过程中大家表示,考虑到锦江物业在和顺小区已经服务多年的客观事实,在原告先撤诉的前提下,可以补交部分物业费,等物业公司与小区第二届业委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后,李先生等几位被告业主会主动地按新标准缴纳物业服务费。最终,双方在法官的协调下达成了和解条件。
同时,记者也从裕安区法院了解到,和顺小区物业公司诉讼代表已向法院办理了撤诉申请,法院也按照相关的操作程序受理,这场官司划下句点。(邱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