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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民生] 六安市儿童入学年龄“松绑”在12月底前满6周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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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6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六安新闻网讯 为做好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规范办学行为,市教育局日前公布《六安市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明确适龄儿童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对少数秋季入学报名时未满6周岁、但在招生当年12月底前满6周岁的儿童,家长有送其就学愿望的,学校可在有学位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接收其入学,并建立电子学籍。


  根据教育部门公布的文件,今年秋季小学新生入学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原则上,户籍在本县、区或本城区,符合“两个统一”(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户籍在一起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实际常住地相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学区入学。对婚后无住房一直随父母或岳父母三代同住一处的家庭,其第三代适龄儿童少年中有一名可视为与父母单独立户,在实际居住地学区学校入学。其他情况形成的本人户籍与常住地不一致的儿童少年,一律在常住地(凭房产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入学。


  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必须首先满足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要,从严控制学区外学生择校。招收择校生必须遵守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其招生比例不得突破当年招生计划的5%。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由乡镇中心校按“免试、就近”原则划定学区。


  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身心健康,合理使用教育资源,各地各校要严格控制适龄儿童入小学年龄,不鼓励接收不足龄学生(至招生当年8月31日不足6周岁)。对少数秋季入学报名时未满6周岁、但在招生当年12月底前满6周岁的儿童,家长有送其就学愿望的,学校可在有学位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接收其入学,并建立电子学籍。


  切实保障流动人口子女就学,保障流动人口子女与城市儿童少年一样相对就近、免费接受义务教育。继续坚持均衡发展,义务教育阶段严禁举办或变相举办重点学校。进一步完善社会捐赠资金管理制度,严禁学校、有关部门和组织收取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建立捐赠资金审核鉴证制度,学校、有关部门和组织接收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必须依法出具凭证。(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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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6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挺好的政策,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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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6 10: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是利民的政策,就是好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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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6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42:}这个挺不错滴{:soso_e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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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6-26 10: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幼儿园没人管呢,收费贵的离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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