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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民生] 六安西站窑岗咀,九星嘉园售楼老板,你能不能按合同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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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7 10: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合同写前年就交钥匙,到现在还不通知,要违约金,一直不给答复,这样下去我还敢去拿钥匙吗?违约金一直不给答复就算了,现在通知我房子面积多出十平方,要我加钱,有这样卖房子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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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7 11: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下子坑大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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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7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六安,这种小事见多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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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7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开发商一看就是“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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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8 08: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多出十平方  可以申请退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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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7-8 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法律的规定,  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您的情况面积超过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你作为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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