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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舒城县公安局五显派出所接到街道个体户夏某报警称,其送货时停在韦洼村下畈组村村通水泥路上的小轿车被人砸坏。
派出所民警迅速出警至现场了解到:砸小轿车的是五显镇韦洼村下畈组的张某,当晚张某从该村一服装厂下班回来,骑车经过夏某停放小轿车的拐弯处,差点被小轿车的后视镜挂倒,张某十分生气,就随手在路上捡起石头将夏某的小轿车后视镜砸坏,夏某在张某家理论,双方情绪十分激动。
针对张某的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严厉的批评,在法与理的双重教育下,张某深刻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夏某也意识到自己的小轿车停在路边给他人带来不便,双方相互谅解,张某赔偿了相关损失。(记者 姚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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