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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某和徐某是初中同学,初中毕业后双方均到苏州市打工。2012年双方在街上偶遇,在互相留下了电话后开始不断联系。相处一段时间后,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2013年元旦双方回到寿县老家登记结婚。刚结婚的一段时间里夫妻感情还可以,但在双方结婚一年多后也不见邵某怀孕,于是邵某便怀疑是丈夫徐某不能生育,为此双方开始产生矛盾,经常吵嘴。从2014年4月起双方分居生活,互不往来。今年5月,邵某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为由,到寿县法院起诉要求与徐某离婚。
法院审理后认为邵某提供的证据仅能证明其与徐某系合法夫妻,缺乏证据证明其与徐某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鉴于邵某与徐某系自由恋爱,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只要双方在今后的生活中加强沟通,妥善处理矛盾,和睦相处,努力改善夫妻关系,仍有和好可能,最终法院判决不准予邵某与徐某离婚。(管纪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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