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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偷窃案,一名七旬老人因为一时鬼迷心窍拿走了“男朋友”一万多块钱,最终站在了被告席上。
张某和乔某是一对时常相会的老年情侣,2015年4月中旬的一天下午,被告人张某来到乔某的租房处,准备取回之前留下的雨伞。乔某因病要张某留下伺候,并称其有钱同时还将放在床上枕头下的一叠钱拿给张某看,张某答应留下。当晚乔某嫌张某睡觉打呼便让其离开,张在离去时顺手将乔某放在枕头下的钱袋内装的11400元钱拿走。乔某次日报案并到张某家索要,张某返还给乔某4480元,后又通过朱某返还5500元,其女儿徐某返还乔某14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且盗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系六十五周岁以上老年人犯罪,且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庭审时亦能自愿认罪,依法可以酌定从轻处罚。最终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10000元。(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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