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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公安部交管局通报8月1日至20日凌晨2时至5时仍在高速公路上违规运行的394辆客运车辆,535条违规运行记录。其中,六安新宇汽运集团叶集试验区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皖N70622号大客车于8月18日在沪陕高速安徽段因违反禁行规定被通报。
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迅速行动,8月28日,民警来到叶集试验区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找到涉事车辆及当时驾驶员、企业负责人。通过查看该车当日GPS行驶路线及询问驾驶员,发现该车当日于4时53分左右仍在辖区709KM+500M处行驶。找到证据后,民警按照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的,对驾驶员殷某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最后,该企业负责人及涉事驾驶员向民警表示,今后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生产活动,绝对不会在碰“红线”。(通讯员 刘容海 胜少刚 记者 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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