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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民生] 寿县:持枪打野鸡 被民警当场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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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9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12月4日20时许,被告人赵守根在寿县隐贤镇牌坊村瓦房组持疑似枪支打野鸡时,隐贤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其抓获,并缴获疑似枪支一把。经司法鉴定该疑似枪支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非制式枪支。
  寿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赵守根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予以支持。对被告人赵守根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情节,可对其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被告人赵守根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对其非法持有的枪支,依法予以没收。(王安政)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5-9-19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呵呵呵 。看到这里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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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9 10:26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在乱捕乱杀。找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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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9 10:4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样。被抓到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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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19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看着年头搞把抢都犯法,哎。,好受限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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