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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拉水果的小农用货车因躲避路边违章停车的小轿车导致与旁边车道行驶的半挂车追尾,半挂车灯损坏,小轿车刮了一点漆,我父亲的农用货车几乎报废,腿骨断裂。交警给出事故认定书,我父亲占主要责任。由于他腿骨锻炼不能处理。交强险刚好也过期了,交警说让我父亲把交强险办了,把车弄走。
我想咨询一下:
1、我父亲的车几乎报废了,没有修理的价值了,还要买了交强险才能把车弄走吗?
2、如果把车弄走还需要交停车费吗?已经停了将近一个月了。听说根据强制执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这部分钱是ZF财政补贴的,不能由当事人再出钱了,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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