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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被吊销后,仍违规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并从事营运,近日,高速二大队依法查获这样一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陈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罚款2000元、拘留15日的沉重代价。
民警在金寨收费道口对一辆号牌为皖N42***的重型自卸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驾驶人陈某对民警先是递烟拉关系,后又诉苦求情,民警再三要求出示证件时,陈某仅出示了车辆行驶证,并解释说驾驶证丢在家中,且驾证号码也记不清。陈某的一系列行为引起了民警的怀疑。通过对车辆信息的查询,民警发现该车正是陈某本人所有,而将陈某身份证号码输入驾驶人查询系统后,发现陈某的A2型驾驶证是“吊销”状态。
面对证据,陈某最终承认了自己的违法事实。原来在今年7月,陈某因驾驶车辆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并负全责,驾驶证被吊销,陈某知道自己已经不能开车,打算将车辆售出,可是因价格问题,车辆一直未卖出,当天一个砂石厂老板找到他,让其从金寨县县城运送石子到古碑镇,在金钱诱惑与侥幸心里的双重作用下,陈某铤而走险,结果被民警逮个正着。
针对陈某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然驾驶机动车从事营运的违法行为,依据法律规定,民警对其进行了罚款2000元、拘留15日的处罚。(杜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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