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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安徽省寿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按照上级部署在道路上检查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寿六路堰口路段进行检查,细心的民警发现一男子在接受检查时神色紧张,男子自称鲍某,民警通过公安网查询,发现驾驶证、身份证等信息与该男子相貌极为不符。通过民警的再三盘问,该男子交代,自己真实姓名为顾某。经查,顾某于去年九月在淮南因酒驾被扣除12分,并暂扣驾驶证,今年九月驾驶证已归还,但是顾某没有到公安交管部门接受消分考试,驾驶证仍处于超分状态,顾某无视交通法规,抱侥幸心理,借用他人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结果被交警发现,当即对依法其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作出相应处罚。 公安部门借此提示广大驾驶人朋友:上道路行驶必须携带本人驾驶证。冒用他人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根据《交通安全法》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处以15日以内拘留。(刘容海 余茂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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