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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3日,合肥肥东县一男子因索要欠款不成,在霍邱县石店镇中心小学校内意欲跳楼轻生。民警历经2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及多方营救,最终使跳楼男子胡某放弃轻生念头。
当日13时许,霍邱县公安局石店派出所接到110指令,在石店镇中心小学校内有人要跳楼。接到报警后,石店所民警迅速赶往事发现场,同时向所领导汇报。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名20多岁的男子站在中心小学教学楼三楼阳台上意欲轻生,情绪激动。见此情景,民警立即迅速上楼与跳楼轻生男子对话,同时开展营救工作。为确保该男子生命安全,民警一方面疏散现场围观学生,防止意外发生,一方面请求县公安局110派消防官兵带气垫设备做好防护增援。
一切准备就绪后,民警准备靠近该男子与其对话,但该男子情绪激动,不让民警靠近。民警耐心地与他沟通,讲解法律政策,稳定其情绪。同时,为打消轻生男子顾虑,民警通过多方渠道打听到该男子亲属的联系方式,及时电话联系做该男子思想工作。最终,经过2个多小时的苦苦相劝,胡某放弃轻生念头,在民警协助下,从阳台上缓步走下,来到安全区域。
经了解,该男子名叫胡某,今年28岁,合肥市肥东县人。两年前借给在合肥打工的霍邱石店籍男子赵某一万元钱,但赵某一直拖欠没有归还,二人发生纠纷。于是,胡某来到赵某父亲的单位石店镇中心小学,找赵某父亲索要欠款。但赵某父亲认为,是儿子赵某自己借的钱,应由赵某本人偿还欠款,与他父亲无关。万般无奈之下,胡某产生了跳楼轻生念头。
胡某被解救下来后,石店派出所立即启动了“警民联调”机制,经过多方沟通和调解,截至发稿前,赵某已将欠款送至胡某手中。(李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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