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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是你们来现场当面调解,俺们也不知道啥时候事情才能解决”,近日,罗集乡华城村民刘某在签订调解协议时感慨说到。
据了解,刘某与叶某是邻居,两家房屋公用墙体,以公用墙中线为界,一家一半。年初,因叶某在家中开办手工作坊,需加盖院子平房二层,刘某以影响自家房屋采光为由阻止其施工,双方发生冲突,僵持不下,多次协商未果。12月7日,刘某在叶某不知晓的情况下,私自将叶某家院子二层起脊砸掉,导致双方矛盾火速升级,纠纷愈演愈烈。
该乡调委会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高度重视,及时召集包片领导、司法所干警及村“两委”人员组成调解工作组,对纠纷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在将矛盾前因后果了解清楚后,调解员找到刘某和叶某,从亲情和邻里关系入手,加之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劝导双方当事人要顾念多年的邻里情分,本着相互理解、相互支持、与人有利和与己方便的原则再进行协商,经过长达十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冰释前嫌,达成一致,握手言和。叶某自愿拆除院子二层起脊,保证刘某家中的采光,刘某也当面向叶某道歉并对自己行为造成的损失给与一定赔偿。(金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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