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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让臭豆腐不腐烂,竟在臭豆腐中加入甲醛溶液。今年5月初,六安市裕安区检察院侦监科干警在浏览当地报纸时,一则关于行政机关查处臭豆腐作坊的信息引起了检察干警的注意。侦监部门认为该案可能涉嫌食品安全领域犯罪,立即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联系,并展开调查。 网络配图 据查,涉案犯罪嫌疑人王某,31岁,湖南湘潭人,2015年4月份来到六安经营“湖南臭豆腐”小吃。王某每天要制作上千块豆干,随着气温升高,当天没能售完的臭豆腐第二天就全坏了。在得知往臭豆腐中滴入甲醛可以使豆腐不腐,王某立即从化工站采购了10瓶甲醛溶液用于豆腐防腐。此后王某大量生产并储存臭豆腐,除自己零售外,还批发给六安、合肥等地其他小吃经营者。经过检验,现场查获的臭豆腐及卤水中均含有甲醛。
检察官说法:甲醛是用途广泛的化工产品,它对皮肤黏膜有刺激作用,且具有强致癌性,禁止用于食品生产。6月12日,六安市裕安区检察院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生产甲醛“毒豆腐”的犯罪嫌疑人王某依法批准逮捕。目前,该案已起诉至当地法院。(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 雷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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