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昨天我们栏目报道了孙大姐的胳膊摔坏了,无法在状元府商务酒店工作下去,可是酒店却要求她干到年底,不然不发工资的新闻。目前,金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介入调查。
昨天上午,孙大姐来到辖区金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希望劳动监察大队帮其讨回欠薪。在金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详细询问了孙大姐遭酒店拖欠工资情况,并告诉孙大姐,当初状元府商务酒店没有和她签订劳动合同,已违法在先。
金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李海舰: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不帮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劳动者应享受的权利,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但劳动者要有一个告知前提,从目前孙某讲的情况来看,提出辞职也符合告知程序,解除事实劳动合同关系是合法的。
李海舰告诉记者,状元府商务酒店以人员紧张为由,要求孙大姐干到年底,不然不发工资,是相关法律政策不允许的。
金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李海舰:不能以用人紧张,以扣压工资强迫劳动,这法律上是不允许的,何况孙某在身体上有疾患,胳膊疼痛不能从事劳动,希望公司不能扣压工资强迫劳动,本着人性化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目前,金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已受理了孙大姐的投诉。
金安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李海舰:通过她举证情况来看,我们下一步将予以调查。我们对状元府酒店进行询问,如果询问结果与当事人孙某叙述一致的话,我们责令状元府酒店立即支付这三个月工资,总额2000多块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