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对于开车的人来说酒后驾驶是行车大忌,但是有一些人总敢“冒天下之大不韪”。驾驶员沈某就在一次酒驾中闯出祸端,竟然开车撞上了路边的电线杆。2016年1月15日,裕安区法院公开开庭对沈某的危险驾驶行为进行了审理。
经审理查明,2015年1月某日晚间,被告人沈某酒后驾驶轿车,在六安市裕安区某大道行驶时,将某供电所供电线路1、2#杆撞断,线路受损,庆幸的是沈某本身并没有受伤,也没有对外界造成伤害,可谓是有惊无险。经鉴定,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达183.8691mg/100ml。
法院认为,被告人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系初犯,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沈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刘立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