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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0日,霍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何敏世犯开设赌场罪一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罚金20000元。被告人何敏世的赌资、赌博设备予以没收,违法所得24000元予以追缴。 网络配图 2014年12月份,被告人何敏世将他人放在其彩票室里的2台游戏机买下自己经营,后又陆续在其经营的彩票室内摆放投币式游戏机14台。2015年3月,何敏世从王某某处租赁房屋开办游戏室,先后从蚌埠购买3台捕鱼机、4台投游戏币式游戏机、16台连线机、1台火凤凰游戏机在游戏室里供他人从事赌博活动。何敏世还在王某某经营的“永辉超市”内摆放投币式游戏机3台。经六安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鉴定,涉案的三十五台游戏机中的50个操作单元系赌博游戏机。
被告人何敏世设置赌博机进行渔利,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何敏世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以上姓氏为化名)(周明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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