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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作死!舒城一男子强奸刑满释放,猥亵儿童再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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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9 1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85后男子郑某某,曾因强奸罪入狱五年,服刑期满后,又再次因猥亵儿童被提起公诉。近日,安徽省舒城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郑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5年上半年某日13时许,被告人郑某某骑电瓶车送其女儿等人到舒城县某小学上学,郑某某进入校园后,途经该校其他年级教室时,发现被害人青青(未满9岁)坐在该教室座位上,遂起邪念,走到青青面前,用手抠摸其阴部,致其阴部受伤。当日18时许,郑某某在其近亲属的陪同下向公安机关报案。另查明,本案在审理中,被告人郑某某的母亲申请对郑某某有无精神病和刑事责任能力鉴定,经委托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被鉴定人郑某某无精神病,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郑某某在公共场所猥亵不满14周岁的儿童,其行为构成猥亵儿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予以支持。被告人郑某某主动到案,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郑某某在犯强奸罪被执行刑罚完毕后三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三款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依法判决被告人郑某某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当事人为化名)(方芳 赵婷 来源 六安新闻网)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6-3-9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有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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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0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痛恨这样的人渣,真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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