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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失主抓获偷盗自己手机的小偷,却趁机敲诈犯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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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失主抓获偷盗自己手机的小偷,这是好事,值得点赞,但却趁机敲诈,让自己也犯下了罪行。

      2016年4月26日上午10时,杭埠派出所接胜利精密厂员工朱某报警称,他在厂里被同厂的其他几个工人殴打了,并被迫给了对方几千元钱。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找到了报警的工人朱某,同时对朱某指认的几名嫌疑人员依法传唤到派出所进行调查,至17时,案件基本查清。

       2016年4月24日晚,报案人朱某应好友约会到胜利厂生活区网吧内上网,但却无钱,于是他在网吧内转悠,看到一张空着的座位上有一部YUNOS牌手机,他便动了歪心思,悄悄地将手机拿起装到自己的口袋。而手机的所有人丁某在返回自己的座位后发现手机被盗,便到吧台查看了当时的监控,发现是一名胖胖的男子所为,后经过其多方打听,了解到该男子住在2幢某房间。4月25日中午,丁某喊了同宿舍的欧某、宋某、曹某一起准备找陈某要回手机。正在这时,欧某等人就想趁机敲诈朱某一下,要求丁某要咬定自己丢的是三星S6手机。当四人到了该房间后,将睡在床上的朱某喊起,要其将在网吧内偷走的手机交出来,朱某经不住欧某等人的殴打,便将从网吧拿来的手机交还给丁某。但丁某坚决否认此手机是自己的,坚持自己的手机是三星S6,欧某等人则对朱某进行殴打,逼朱某承认拿了丁某的三星手机,并要求朱某赔偿其5700元的损失,在欧某、宋某、丁某等人的威逼下,朱某不得已打电话向亲戚借钱,但其家中一时只能打3000元过来,这时,欧某等人又逼迫朱某打了2700元借条,朱某承诺月底发工资还钱。到了17时许,欧某、丁某带着朱某从胜利厂ATM机上取了2900元,欧某拿了1700元给了丁某老婆,剩下的1000多元由宋某暂时代管。晚上,宋某、欧某等人到杭埠镇KTV又消费了几百元。后朱某因被打和惊吓,感到头晕,在同事的提醒下,选择了报警。当欧某、宋某和丁某等人在继续做着发财梦的时候,民警将其带回了派出所。

      目前,欧某、丁某、宋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来自六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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