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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中央对“三农”投入力度加大,惠农资金成为不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囊中之物”。《法制日报》记者近日从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获悉,2015年,六安检察机关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69件118人,分别占当年立案总数的54.8%和61.5%。其中,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抱团犯罪现象较多,部分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合伙作案频发。  
   六安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从案件查办情况看,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多集中在惠农补贴发放、征地补偿、惠农项目管理、集体资金管理等领域,发生在申报审核、项目验收等环节的逐渐增多。涉案数额多为50万元以下,且是“小额多贪”,有不少连续多年作案。作案手段有的采取对上虚报、对下隐瞒,直接或变相冒领、套取各项涉农补助款;有的利用代领、代发补助款的便利,直接克扣、私分涉农资金;有的虚列户头、重复报账以及收入不入账等方式侵吞补贴资金。  
   据了解,涉农职务犯罪案件中抱团犯罪现象较多,部分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勾结作案、合伙作案现象频发。六安市裕安区单王乡某村村党支部书记吴某伙同村委会主任、民兵营长等人,利用职务便利,12年骗领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27万余元。案发后,涉案5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在金寨县梅山镇某村“两委”共同贪污社会抚养费一案中,村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计生专干一个不落参与其中,涉案金额共计10余万元。  
   六安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分析认为,涉农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主要原因除了涉案人员主观贪欲外,还存有监管漏洞以及涉案人员法纪意识淡薄等问题。由于涉农项目种类繁多,群众知晓渠道有限,基层组织财务制度混乱,有的镇村出纳、会计由一人兼任,有的镇村虽设立财务监督审核小组,却未真正履行监督、监管职能,导致监督缺位。  
   这名负责人说,有的涉案农村基层组织成员法律意识淡薄,个别村干部面对检察官时,竟还认为侵吞点补偿、补助款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尤其是对挪用公款犯罪,认为提取出来供自己使用,到时还上就没事了,与犯罪扯不上边。  
   针对暴露的问题,六安市检察机关每年都开展打击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明确国土资源、交通电力、林业粮食、扶贫开发、医疗卫生及基层“两委”6个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工作的发力点,深挖“小官大贪”及窝案串案。积极与惠农扶贫资金申报、审查、拨付等相关部门联系,加强涉农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和规律调查,深入剖析原因,查找漏洞。仅2015年,六安市检察机关就结合办案同步开展犯罪分析107次、预防调查55次,发出检察建议书59份,主动向两级党委、人大常委会、ZF提交预防年度报告和专题报告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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