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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人静正是人们休息的时刻,但这时也正是盗窃案件的高发时段,对此大家要加强防范,提高警惕。不久前,六安俩蟊贼凌晨作案落网。近日,裕安区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件。
2015年8月至10月间,被告人刘某甲伙同张某,先后在本市桃园小区、淠绿新村、丰安小区实施盗窃犯罪4起,窃取他人物品(手机,电脑等)合计价值为6595元、现金380元。被告人选择凌晨时分作案。除第一起犯罪事件外,其余均为刘某甲用事先准备好的塑料片将被害人的房门打开,从而实施盗窃。
以法释案: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甲、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确认。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刘某甲系盗窃行为实行者,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告人张某负责望风,起次要作用,属从犯,对被告人张某可依法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判决被告人刘某甲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被告人张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张乐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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