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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事儿] 六安:因工作琐事起口角,双方发生肢体冲突 ,法官调解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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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6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正常参加社会工作的人除了和家人在一起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与同事共事,甚至比和家人在一起的时间还要多。和谐的同事关系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但是裕安区法院于2015年4月6日立案受理了一起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原被告就是同事关系。

  原告蔡某和被告姜某同在在本市一家饭店上班,平常并无矛盾,2016年3月某一天,两人却因工作中的琐事发生口角,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被告将原告殴打致伤,造成原告身体受伤。原告受伤后,在医院及老年护理医院检查、治疗,花去医疗费800余元。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该案在审理过程中,考虑到双方系同事关系,今后还要长期合作,主审法官积极主持调解,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姜某赔偿原告蔡某各项经济损失计2000元,双方无其他纠纷。(刘立婷 来源大别山晨刊)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6-5-16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自己给自己找麻烦嘛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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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6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害的是自己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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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6 16: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又是何必呢
六安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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