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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子女的都希望家庭和睦,父母健康安好,然而今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河口人民法庭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双方的儿子及媳妇却出庭作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要件。夫妻几十年的感情为何会走到如此境地?  
   原告崔某(女)诉称自己与被告汪某(男)经人介绍相识,并于1990年举行了结婚仪式,后补办了结婚登记,婚后生育一子。原被告婚后初期双方感情较好,并一起外出务工,然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双方的感情并未酵成亲情,反而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被告甚至动辄对自己拳脚相向,二十余年的夫妻感情渐渐被被告的冷漠所消解,眼见夫妻感情已无和好可能,故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审理中,被告并未参加庭审,但是法庭在审理中,双方的儿子媳妇却作证称父母感情确实破裂,双方也分居多年,符合离婚的要件,要求法院判处双方离婚。综合庭审的情况及原告提交的各项证据,法院认为原被告虽已结婚二十余年,但是现在夫妻感情出现问题,双方儿子及媳妇也证称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可见原被告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故此法院判决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  
   夫妻之间相处犹如生意一般,需要彼此双方用心的经营,偶生罅隙不及时修补就会发展致大,而只有彼此一针一线的缝织才可以将夫妻感情慢慢的由爱情升华为亲情。(张健 六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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