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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处理邻里之间的矛盾不止一起,每一起法庭都坚持调解优先,力求在解决纠纷、化解矛盾的同时能够修缮好邻里之间的关系,做到司法为民不止于案件本身。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河口人民法庭再次调处了一起邻里之间身体权纠纷案件,在法官悉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解决案件纠纷的同时,改善了彼此的关系。
原告肖某诉称2015年3月被告何某、邹某无理挑事,携带棍棒等物到自家殴打自己,致使自己受伤,并砸坏自家物品。受伤后前往霍邱、六安进行治疗,治疗之后自己所受伤经鉴定为轻微伤,现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具状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自己各项损失及精神抚慰金。
被告答辩称,自己殴打了原告情况属实,但是在殴打工程中原告也有殴打自己,而且这件事情的起因过错在于原告,因为原告在外散步谣言称自己生活不检点,侮辱、诽谤自己,自己在向其询问的时候,原告态度蛮狠才导致了殴打事故的发生。
法官认为,被告辩称的事故起因无从考证,但是其殴打原告致伤确属其过错,现在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赔偿损失应予支持,但是考虑到双方毕竟乡里乡亲,一味的判决了事,不利于实现案结事了的司法目的,故法官积极的展开调解工作。
调解中法官首先对被告的鲁莽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其不应因为三言两语的琐事而怒打他人。同时,也对原告进行了劝诫,邻里之间应以和为贵,虽然被告殴打其有错,但是若被告称其在外散步谣言情况属实,其也存有较大过错。在法官不懈努力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2万元给予原告,案件本身得到了解决,也避免以后的执行进一步激化双方的矛盾。(张健 六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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