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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于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向贵院提出上诉请求: 一、依法撤销安徽省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六金行初字第00039号行政判决书; 二、判决被上诉人核发给第三人的地字第34150020100006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确认其无效; 三、本案公开开庭审理,现场网络直播; 四、本案一审、二审的所有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被上诉人在第三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欠缺前置要件的前提下,用废止的【城市规划法】为第三人办理了地字第34150020100006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被上诉人的具体行政行为没有法律依据,其具体行政行为应视为无效行为。这是其一。 被上诉人在办理地字第34150020100006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没有告知上诉人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也没有告知上诉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被上诉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反了【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等相关的法律规定;违反法定程序,没有听证。被上诉人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这是其二。 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采取听证会等形式,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被上诉人在审核、发证过程中既没有论证、听证,也没有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的规定,其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严重违法。被上诉人在审核、发证过程中也违反了【宪法】的相关规定。这是其三。 被上诉人所作的地字第34150020100006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违宪违法违规,请求贵院确认其违法是有法律依据的; 被上诉人用废止的【城市规划法】为第三人办理地字第34150020100006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没有法律依据,请求贵院确认其无效是必须的,这也是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 综上,不论是三流法官还是五流法律工作者,稍微有一点法律常识的法官都会撤销一审判决,确认被上诉人所作的地字第34150020100006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判决地字第341500201000069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无效。 请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尽快依法做出公正判决! 特此网上致函! 致函人:鲁文贤 二零一六年六月十六日
补充内容 (2016-6-20 11:07):
本人认为,二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后,应当及时向案件当事人送达传票,告知二审合议庭组成的法官、书记员、新证据举证时间、新证据交换时间和开庭时间。
补充内容 (2016-6-20 11:07):
如不开庭审理,应当向案件当事人送达不开庭的传票,并听取案件当事人的意见。告知案件当事人向二审法院作出的不开庭的司法行为有一次申请复议的权利。并告知二审合议庭组成的法官、书记员、新证据举证时间、新证据交换时间、新证据质证时间。
补充内容 (2016-6-20 11:15):
习总书记说:“一次不公正的判决,恶于十次犯罪。”
补充内容 (2016-6-20 11:27):
“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
——培根
补充内容 (2016-6-20 11:34):
康德说:“世界上只有两样东西让我们的心灵深深震撼,一是我们头顶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补充内容 (2016-6-20 11:37):
法官的内心应该拥有崇高的道德法则,依据法律和良心来作出裁判,永远将人作为目的,而不是实现他人目的的手段,并应如此行事,使其行为准则可以成为普遍的道德法则。
补充内容 (2016-6-20 11:39):
德国法学家耶林说过:“世上不法之事莫过于执行法律的人自己破坏法律。法律的看守人变为法律的杀人犯,医生毒死病人,监护人绞杀被监护人,这是天下最悖理的事。”
补充内容 (2016-6-20 11:51):
点击率953不动,已严重失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