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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三十铺一位村民主动将自家私藏多年的土枪和弩交到了辖区派出所。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为深入推进缉枪治爆专项行动,有效防范涉枪、涉爆案件的发生,三十铺派出所加强周边乡镇宣传教育,提高群周对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害性的认识,旨在辖区内形成了自觉抵制枪爆物品、自觉检举揭发涉枪爆案事件的良好风气。
三十铺派出所指导员 黄金:有一户通过我们的宣传教育,主动上缴了一把土枪和一把管制器具驽,猎枪是一把土制的猎枪,已经锈迹斑斑了,驽是一把属于我们管制器具的,那种打猎用的驽。 据民警介绍,这位村民主动上缴的土枪,由于存放时间较长,很有可能在燃放的过程中出现炸膛的情况,非常不安全。
三十铺派出所指导员 黄金:通过我们的批评教育,他也承诺不会再持有这种违法的物品,同时他将回去向周边的居民宣传它的危害性,鼓励其他的有这种非法持有情况,来积极主动上缴。
根据我国的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十铺派出所指导员 黄金: 大家可以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还有通过拨打我们派出所的报警电话,最后也可以到我们派出所,主动携带枪支包括枪爆物品过来上缴,可以通过这三种途径来上缴。希望广大群众能够认识到,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危害性。
记者:许涛 文斌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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