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0月9日中午,霍邱县公安局交管在大队罗岗中队沿新临路巡查,在对一辆皖N***26摩托车驾驶人郑某进行酒驾检测时,其体内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将郑某带回中队依法处理。经查,郑某今年58岁。通过问话得知郑某中午喝酒实情后民警哭笑不得。原来,郑某身体有病,又经常下河塘捕鱼,为了他的安全,老伴平时对他喝酒管的比较严,今天午饭时,趁老伴离开饭桌一会儿,立即偷偷倒了一杯白酒一饮而尽,又怕老伴发觉,匆忙扒了几口饭就驾着摩托车,托着渔网出门,谁知上路不久便被民警查获。在中队,郑某反复要求民警此事不能让他老伴知道,即担心回家挨老伴骂,又怕子女们看笑话,弄得民警啼笑皆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