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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昨天下午,我市召开专题会议,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专项整治行动,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据了解,此次集中整治包括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10日内不一次性公开房源及价格;商品房销售不予明码标价,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房屋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等14个方面内容。专项行动自即日起到11月底结束。
“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 边焕 监管政策肯定对我们这个市场规范起来,是好事。作为房地产企业,我们肯定会响应政府政策。守法守规地对外销售。
“市房地产总商会会长 振兴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马昌友 我们绝对不做虚假广告,绝对不捂盘惜售,同时要信息公开,公布价格,特别在房子好卖的时候,不能临时起价,我们企业一定诚实经营,依法经营,更好地来推动房地产健康、和谐,快速的发展。
在采访中,记者还了解到,专项整治期间,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现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市住建委将依法从严从重给予行政处罚。
“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处主任 杜冰 下一步就是讲对整改不到位的,我们下达就是限期整改通知书,就是在一定的时间里,必须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到位的,我们将停止网签,停止预售许可。处罚就是我们到他售楼部去,查他的预售许可证,10天要公布房源,10日内要公布房源,对他公布的房源的信息,面积、栋号,价格都要与我们房产局网站上楼盘信息要一致,保持一致,不能有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的这种行为。
记者:李文斌 王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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