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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六安市教育局获悉,从学前教育到小学、初中到高中、中职、到大学,我市学生资助工作已实现“全覆盖”。这也就意味着,对于家庭困难学生来说,在每一个教育阶段,都有机会接受一定的补助。2016年全年我市各级财政将投入7.5亿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个都不能少”正在变成现实。
>>>>学前教育资助
幼儿园资助。2016年全年共安排资助资金680万元,将有1.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受益。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
1、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各级政府2016年共安排财政补助资金38943.43万元。
2、免费教科书。 2016年全市农村义务教育段有397208名学生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全年预算资金3119.70万元。
3、寄宿生生活补助。 2016年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执行小学4元/生/天,初中5元/生/天标准,全市26174名学生享受义务教育段贫困寄宿生生活补贴,发放春、秋学期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2557.02万元,全部实行打卡发放。
4、营养改善计划。 中央财政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霍邱县、叶集区、金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我市共有16.6811万名学生受益。
>>>>普通高中教育学生资助
1、国家助学金。 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分档确定。2016年1.8万名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发放资金3618.8万元。
2、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 我省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民办普通高中家庭困难学生享有同等标准的政策支持。此举将使全市7431名贫困高中生受益,财政补助金额550万元。
>>>>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
1、国家免学费。 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符合免学费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相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标准给予补助。2016年各级政府共计投入3130万元,为17231名中职学生免除了学费。
2、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生均每年2000元。2016年9108名中职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发放资金1821.6万元。
>>>>高等教育学生资助
1、国家助学金。 市属高校2016年春季学期共发放474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1580人。2016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将于10月份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2、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不需要担保或抵押的信用助学贷款,帮助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每学年贷款金额原则上不超过8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2016年8月1日-9月15日,全市共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6897笔,发放资金5355.9635万元。
来源:六安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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