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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冲动是魔鬼。因为吃饭时姐姐说了一句丈夫对自己“不闻不问”的气话,作为小舅子的马某便沉不住气了,开始怀疑姐夫有外遇,一气之下跑到姐夫的办公室一通狂摔猛砸,而且还是两次。
近日,金安区法院对被告人马某故意毁坏财物罪作出一审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12月5日获悉,该判决已生效。
原来,今年端午节前的6月7日晚6时许,已成年的六安青年马某到姐姐家做客,在与其姐姐家庭聚餐聊天时,听说姐姐抱怨说夫妻关系不好,姐夫对她一直不管不顾等等,姐姐的一席怨言让马某十分不爽,便怀疑姐夫陈某在外包养情人,一时气愤的他便驾驶摩托车来到其姐夫陈某(被害人)经营的位于六安城东经济开发区的某公司,将该公司二楼办公场所桌上放置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两台台式电脑显示屏摔毁,随后离开现场返回家中。
马某打砸姐夫公司时,其姐夫陈某不在现场,但有正在加班的工人。遂有工人通知陈某并报警。陈某大为光火。
回到到家后,马某听说姐夫陈某居然报警,并且还要追究自己的责任,于是更加生气,怒气再起,又拿起锤子再次骑车来到姐夫陈某的办公室,用锤子将陈某公司办公场所桌上放置的七台台式组装电脑主机、五台台式电脑显示屏、两台打印机砸毁……“后经价格鉴定,被损毁财物共价值达23289元,案发后,被告人马某被现场抓获,到案后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取得了被害人陈某的谅解。”知情法官说。
“我们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法官说,鉴于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加上被害人对其行为也予以谅解,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社区影响评估意见,建议对其宣告缓刑。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金风 新安晚报 安徽网记者 窦祖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