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秋以来,金寨县持续干旱少雨,伴之大风等森林高火险天气,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金寨县人民ZF发布了《森林防火禁火令》。金寨县森林公安局南溪森林派出所按照县局部署,全体民警主动放弃休息时间,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和辖区违规用火巡查工作,对部分抱着侥幸心理违法用火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起到了良好的教育震慑作用。
2016年12月16日下午4时许,汤家汇镇村民周某无视ZF禁令,为种植茯苓在自家山场内使用明火点燃数堆树皮、枝丫。其行为属擅自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行为,虽然未引起森林火灾,但其行为违反了金寨县人民ZF发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南溪森林派出所查实后,经县森林公安局批准,依法对周某处以5日治安拘留的处罚。
森林公安民警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农作不忘森林防火,祭祀庆典警钟长鸣!一旦不慎引发火灾,不但他人、自身的财产蒙受损失,还有可能身陷囹圄。(金寨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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