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017年2月8日,霍邱县公安局王截流派出所接屠某报警,称其在湖心路被超车的驾驶员殴打。 
 
 民警赶往现场调查得知,王截流乡下楼村的屠某驾驶一辆五菱牌轿车正常行驶在王截流乡湖心路,陈某驾驶一辆长安CX7轿车行驶在屠某的后方,陈某几次欲超车未果,心中遂起怒意,在成功超过屠某驾驶的轿车后拦住五菱牌轿车与屠某发生言语冲突,后陈某朝屠某面部打了一拳。 
 
 案发后民警依法对陈某传唤调查,陈某对自己一时冲动的所作所为十分后悔。2月9日陈某在亲戚的陪同下主动向屠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屠某精神损失费用6000元整,屠某表示不再追究陈某的法律责任。民警对陈某进行批评教育,让其牢记:驾驶要礼让,千万莫逞强。(周如伟 六安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