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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葩了:男子“找小姐”拒付嫖资 “小姐”找警察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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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24 15: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都知道,卖淫嫖娼是违法犯罪行为。不过,近期在四川泸州古蔺县却发生了这么一件奇葩的事。古蔺一男子嫖娼后拒付嫖资,“小姐”张某竟打110报警,称其手机被窃,请警察来评评理。结果,嫖客和小姐双双被警方处罚。

据川江都市报报道,2月17日晚,纳溪20岁的女子张某与古蔺男子刘某通过某社交软件认识后,在网上越谈越投机。两人很快商量好,第二天以800元的价格,在古蔺县某宾馆“约会”。
18日上午,刘某如约赶到该宾馆,两人随即发生了性关系。谁知滚床单之后,刘某支付了张某100元后就想离开,张某却不高兴了。事先说好的800元,为何变成了100元?她拉着刘某不让走,两人争吵一番后,刘某没能脱身。张某一气之下居然拨打了110报警,谎称刘某盗窃了她的手机。
古蔺县公安局东城派出所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询问后感到事有蹊跷,不像张某说的那样简单,遂将当事双方带回派出所。经审讯,查清了两人卖淫嫖娼的事实。
这真是一桩让人大跌眼镜的事。
说起来,因为拒付嫖资最终被处罚的奇葩
事还真不少。
2016年5月13日,张家口市经开区检察院收到一份公安机关的提请批准逮捕书,20多岁的女子左某于5月2日傍晚向警方报案,称一个微信名为“转角遇见你”的人加她为好友后聊天,并约定见面。当天下午两点多,这名男网友接上左某,开车到郊区一个偏僻的桥洞下,要在车上和左某发生性关系。左某不同意,而男网友拿出电棍,威胁“再喊就弄死你”。左某看他身强体壮,周围又没人,遂放弃反抗。事后,她向警方报案。
按照左某描述的线路,警方调取路口监控视频,确定了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并于次日将犯罪嫌疑人姜某抓获。
姜某到案后,对强奸行为矢口否认。警方从姜某的手机中提取了他们的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姜某与左某在微信上以800元的价格约定卖淫嫖娼,那怎么是强奸呢?当左某看到微信聊天记录时,她承认和姜某通过微信约定卖淫,但因姜某没有付钱,所以她拒绝与其发生性关系,最终姜某使用暴力强奸了她。
东南早报2015年5月9日报道,泉州男子林某章今年25岁,刚大学毕业不久,自己创业做点小生意。2个月前,林某章到广东出差,闲得无聊就用微信摇一摇找附近的女子。很快,他与广东揭阳女子,28岁的林某娇联系上了。两人通过微信认识后,就一直通过微信保持联系。
4月27日,林某娇应林某章邀约来到泉州,两人在市区一宾馆见面,并发生了性关系。事后,林某娇与林某章发生争执,林某章离开现场,并不再接听林某娇的电话。林某娇感觉自己被欺骗,越想越气,第二天就报警,声称自己被人强奸。
接到报警后,民警将林某章传唤到派出所调查,原来这并不是一起强奸案,而是一起卖淫嫖娼案件。真相便是,林某章与林某娇在微信上约定,林某娇每个月到泉州一趟,两人发生3次性关系,林某章则支付给她3000元钱。4月27日,林某章与林某娇发生关系后,林某章却不愿意支付嫖资,两人发生争执。女子觉得吃亏,报警称“被强奸”。泉秀派出所民警接警后,调查发现女子报假警,双方是卖淫嫖娼关系,男女两人分别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元。
中国警察网报道,贺某在三门县城关某KTV当坐台女。2015年12月16日晚,贺某被客人邵某点走陪其唱歌、喝酒,一直到17日凌晨。邵某见贺某人长得漂亮,便约其陪自己过夜。但贺某提出需要邵某支付3000元嫖资,邵某爽快地答应了。于是,两人来到某大酒店开房并发生了性关系。随后,不想付嫖资的邵某让贺某帮自己到前台结账,然后趁机溜之大吉。
陪客人一晚上没捞到一分钱,贺某越想越气,于是她来到三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警,称自己酒后被客人强奸。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立案侦查,通过调取贺某入住酒店发现,两人从前台登记到进入房间,都是有说有笑,并不象贺某自己说的酒醉被人拉到房间遭强奸。在大量证据面前,贺某很快就交代自己卖淫没拿到嫖资才报警的荒唐事。涉嫌卖淫的贺某与嫖客邵某被浙江三门县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
六安论坛
发表于 2017-2-25 21: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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