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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霍山县与儿街镇石河村一位六旬老妇,在烧自家田坎茅草时,引起火灾,将同组村民桑某承包种植在稻田里的2.4万株红色石楠树苗烧毁,被森林派出所罚款3000元,并赔偿桑某损失3万元。
近日,该所接到护林防火办公室的指令,与儿街镇石河村东方小学附近失火,要求民警出警处置。接到指令后,该所民警立即驱车奔赴现场。达到现场时火已被附近群众扑灭。
经查,火灾系与儿街镇石河村松棵居民组一位老妇人在家烧田坎茅草,为春种水稻做准备,不慎将本组居民桑某承包栽植在稻田的1至2年生4万株红色石楠中的2.4万株烧毁,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被与儿街森林派出所罚款3000元,并赔偿桑某损失30000元,付出了惨重的代价。(杨红月 解光艾 记者 刘扬 来源大别山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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