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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人就餐时意外被烫伤,赔偿金额起纠纷,消协及时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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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的日常生活离不开消费,明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前,我们栏目一直在向社会征集消费维权的线索,由记者帮你来维权。今天,我们就来看一看市民邓先生和她妻子在外出就餐时的一次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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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2月25日晚上,市民邓先生和家人一行四人到城区某餐厅就餐,本来开心的就餐氛围却被突如其来的一场意外给打破了。

  市民邓先生

吃饭时,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就被服务员端的鱼头煲之类的汤,突然烫伤,扑到我妻子的脸部、颈部、包括耳朵和两条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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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外发生后,邓先生立即和餐厅工作人员一起将妻子送到医院治疗。由于烫伤较为严重,经过两周左右的住院治疗,邓先生妻子的病情才算稳定了下来。好好吃顿饭却遇上了这样的事,这让邓先生一家人气愤不已,他们要求餐厅给予赔偿。

  市民邓先生

理性的核算下,赔偿金额在一万五千元左右,但是餐厅方面只愿意给我八千元,差距很大,所以说我们受害方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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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赔偿金额问题,邓先生多次与餐厅协商未果,于是,他拨打了我们栏目的热线电话。接到邓先生的求助后,记者与金坛区消费者协会进行了联系,消协及时介入,对事情进行调查核实。


  金坛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纪建华



如果有必要的话,还要请相关的部门,特别是医疗部门对于伤害程度作出鉴定,是否构成伤残、伤害等等相关的结论,根据相关部门作出的结论,我们组织消费者和商家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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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每年区消协都会接到多起类似情况的投诉,这类投诉处理的难点在于当事双方责任的划分以及赔偿金额的标准上。消协提醒市民,外出消费时,选择较为安全的消费环境很重要。

  金坛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纪建华



  在受到伤害的时候第一时间是要把受伤害的人及时送到医院或者相关的卫生部门进行救治,减少受害人的伤痛和后遗症,再一个要保留相关的凭证,及时投诉举报反映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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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餐厅是人员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作为商家,应当预见到,高温菜品的运送可能会对就餐人带来的安全隐患,并提前采取措施,做好预防。对于事情处理的进展,我们栏目还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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