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城区烟花炮竹限放规定如今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可仍有人置入罔闻,3月14号上午7时许,城南镇正东凯旋名门一住户,擅自在小区内燃放炮竹,被物业发现后,立即向辖区派出所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城南镇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地面上依然残留着许多炮竹纸屑,通过询问,及时找到了燃放炮竹的住户。
城南镇派出所民警胡春照:经过初步的了解,发现是一个董某一个50多岁的老人在小区34号楼楼下,物业办公室门前违规燃放了一挂烟花爆竹。 民警在调查中了解到,当天是老人孙子8岁生日,一时兴起,燃放了炮竹。直到警察到来时,董老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反了六安市限放规定,觉得十分后悔。
嫌疑人董某:因为我孙子过生,我在农村住不知道这个什么情况,我不知道。以后不会的,不会的,知法犯法不是不好吗。
随后,民警将董老带到了派出所,依法进行了处罚,在此,希望广大市民能引以为戒,自觉遵守限放规定,做文明六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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