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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就想要回自己家的田,怎么就那么难?”近日,本栏目接到翁墩乡一位村民的电话,对方在电话里称,现在正是农耕季节,别人家里都在热火朝天的忙碌着,而他家里的田地只能空着,因为土地被村里二次发包了。 6月6日,本栏目记者来到翁墩乡汪墩村李圩组,看到了农户牛家新,他告诉记者,自己家田地里刚插了秧,因为土地使用权问题,要打官司,这田地也不给继续种了。牛家新说。自己家的田地为何不能种呢?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2011年,翁墩乡为了配合当时农业综合开发,帮助农民增收增效,本着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将汪墩村24个村民组共4200多亩土地,通过土地流转,发包给巢湖市一家公司,承租期5年,从2011年2月1日至2016年2月1日止。承包方按照每亩500斤普通杂交稻市场价格,依据照当年国家粮食挂牌价格为准,把当年现金兑现给全体农户。合同生效后,巢湖这家公司因经营不善自动放弃合同,也出让了土地使用权。之后,村里又将土地二次发包给村里的农业大户李某,继续兑现了村民们后面四年的土地租赁费。 等到2016年2月1日后,牛家新等16位农户打算向村里要回土地自己耕种,得到的回复是“还要等6年才行”。他们找到了汪墩村村部,村书记告诉他们,村里这几千亩土地还在转包,目前承包方还在履约中,尚不能退回。“二次转包,为什么我们自己不知道?”牛家新拿出一叠复印材料,全部是土地的流转承包合同,牛家新说,第一次承包是知情的,而第二次承包未经他们农户同意,有人代签了合同,连合同的原件自己都没有,复印件还是三番五次往村里要到的。
记者在牛家新提供的合同上看到,汪墩村5000多亩土地,被当地种粮大户李某承包,租期从2011年12月5日到2022年6月10日,也附上了对农户的补偿等说明。 面对别人代签的合同,牛家新等农户非常生气,2016年12月27日,李某正在田地抢种小麦,牛家新等人与其发生争执。无奈之下,双方对簿公堂。而这一次,牛家新却以违约行为被李某告上了法庭。
“牛家新:我家属有病,我想收回来种。村里面租给别人10年,说我们农户同意,我们没有一个签字知道的,涉及到16家农户,都没有签字,说我违约他的合同了,他的合同我们农民都不知道。我觉得问题村在对方,以前是乡里干部。 “当地村民 第二次承包我们根本没有签字。没看到合同。我们在外面不能打工,回来想自己种田了。
当日,记者来到了翁墩乡汪墩村村部,工作人员介绍,所有村干部都在乡里开会,于是记者又来到翁墩乡ZF,又被告知,村干部及主要领导都在参与扶贫工作,乡纪委书记接待了记者。
“非常规拍摄——翁墩乡纪委书记:司法所调解了。没调解好。现在你们双方已经通过司法程序了,如果这个合同是村干部和承租人私下签订的,我们乡里和纪委可以对村干部进行调查。要不要田,等法院判。 6月7日,记者又联系了汪墩村村委会李主任,他告诉记者,二次转包是本着对群众利益不受损失,在承包方自动放弃承包的情况下,2012年农耕前,全村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因部分农户没能到场,由村民组长和村民代表签订了二次土地承包合同。现在,这件事已经走了司法程序,一切由法院审理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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