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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6月份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其中,我市城区两家大型超市因销售不合格食品被处罚,其中一家超市被罚款70000元。 记者了解到,六安市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决定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80.96元;2.没收薰衣草458克;3.处以罚款20000元。
另外,六安市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过期食品和销售的食品说明书中使用违法用语案,决定处罚:1、没收过期的亲嘴烧2988克;2.没收过期的薄荷糖两盒;3.没收违法所得8.4元;4.处以罚款55000元。
另外,沃尔玛(安徽)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六安梅山路分店销售霉变腊鸡案,罚款70000元。
“金安区食安办副主任 徐迎春: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加大了处罚力度,为了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身体健康,就是加大了处罚力度,在这一块国家也非常重视,食品安全法的标准处罚的种类也很多,违法行为比如非法添加,无证,这些种类很多,正常情况下起步都是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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