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姐拾金不昧 民警接力寻失主
9月11日下午,的姐孙友华在加气站加气时捡到了一个装有3000元现金的钱包,为了找到失主,孙友华随即将钱包送到七里站派出所,希望民警帮忙归还失主。 https://imgcache.qq.com/tencentvideo_v1/playerv3/TPout.swf?max_age=86400&v=20161117&vid=s055075v0rs&auto=0 据孙友华介绍,当天下午1点多钟,她到新奥燃气加气时,在洗手间捡到了一个粉色钱包。 孙友华:我在北站加气站加气,上厕所,(马桶)上面有一个包,我以为是人家扔掉不要的,我就拉开看里面有好多钱。 为了找到失主,孙友华在现场等了一会,也没有等来失主。考虑到失主丢失钱包后肯定很着急,她立即将钱包送到了七里站派出所。 孙友华:我想到失主肯定很着急,尽快还给失主,就把钱包送到派出所去了,我想他们会有办法找到失主的。 金安区七里站派出所 孔幸语:民警对包内物品进行清点,包内有身份证一张,驾驶证一张,现金3000元左右。 派出所民警立即通过包内身份证寻找失主,但寻找无果,随后民警来到加气站调取了当时监控,终于有了眉目。 金安区七里站派出所 孔幸语:当时包内有一张身份证,我查询没有查到本人的电话号码。随后,我们到新奥燃气调取的视频监控,发现丢失钱包的失主车牌号,然后通过车牌号码联系到失主。 当天下午,失主刘女士来到派出所拿回了自己丢失的钱包,并向孙友华和民警表示感谢。 市民遗失装有16000元现金挎包被捡走 刘女士很幸运,遇到了好心的的姐孙友华,在这里,我们要给孙友华点个赞,她拾金不昧传递给我们满满的正能量。可下面这位王女士就没这么幸运了,9月9日下午5点多钟,市民王女士将一个装有16000元现金的挎包遗失在锦绣花园小区门前,包里除了现金外,还有很多证件,王女士希望捡到挎包的人能够将包还给她。 王女士告诉记者,当天下午5点多钟,他和丈夫开车到皖西路去接人,不慎将挂包遗失在锦绣花园小区门前的马路上。 王女士:当时我坐在副驾驶,包放在副驾驶室边上,门一开,包滑下去了,我没注意。 王女士说,包里面装有1万多元给孩子交学费的钱,丢包后她非常着急。 王女士:女士挎包,深紫红的,里面有我的身份证,还有驾驶证,两张银行卡,还有现金16000块钱。快6点的时候,发现包不见了。 随后,王女士报了警。辖区派出所民警调取了周围监控发现,王女士的挎包是被骑摩托车的一男一女给捡去了。 王女士:当时报警了,民警调取监控发现一男一女骑摩托车将包捡去了,他俩进入锦绣花园这小区,一直根据监控看,他们就走到这个位置,进去这个单元,大概找人,过一会又走了。 据王女士介绍,当天晚上快到7点时,骑摩托车的一男一女再次来到了锦绣花园8号楼。 王女士:把我的包打开看,最后把我的包放在袋子里面,到这个单元去,最后骑摩托车走掉了。 王女士说,她相信骑摩托车两人只是一时找不到失主而代为保管,如果他们能归还,她愿好好感谢。 王女士:我现在想,我钱包里面各种证件在里面,还有现金,如果谁捡到我的包归还给我,我肯定会当面酬谢他的。 据律师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律师 殷坪:在丢失物丢失后,有人拾到了,他应该有个返还义务,如果拒不返还,在法律上构成一个不当得利。对于不当得利行为,丢失的人可以向他主张权利要求返还。如果他拒不返还,丢失的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由法院判决他强制返还。 目前,警方通过调取的监控,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我们也希望拾到王女士挎包这两位市民看到新闻后,尽快拨打110和小南海派出所联系,如有知情者也可以通过派出所联系失主王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