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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政法委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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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5 11: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名,派遣至裕安区法学会(筹)、裕安区见义勇为基金会(筹)从事办公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详见附件《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开招聘岗位表》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25日上午8:00至4月30日下午17:00截止。凡符合招录资格条件的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到六安四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六安市磨子潭路振兴财富广场6楼、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64—3939093、15156901966)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照片4张,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由本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逐一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年龄、学历、专业以及是否存在有影响报考情形的事项等情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范围和条件的,随时取消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五、组织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面试各占50%。
(二)笔试内容涉及政治、法律等相关知识。笔试定于2018年5月5日上午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并按招聘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内容涉及语言表达、协调沟通以及处理应急事物的能力等方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聘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式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取舍办法同上)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六安四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六安四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为其办理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派遣至相关单位工作。
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聘用人员工资根据裕安区政府购买服务用工薪酬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六安四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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