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中,执法队员们白天进行普法宣传,夜间开展河道巡查工作。自4月1日禁渔期以来,全县已查办禁渔期、禁渔区内非法捕捞案件两起,违法嫌疑人均已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在夜间巡查时,发现少数群众利用自制鱼叉、虾笼等方式在河道进行捕鱼,不仅自身安全有极大隐患,也破坏了水生生物正常的生长和繁殖,执法人员立即进行宣传教育,对其进行劝离。
2017年全市启动开展电捕鱼等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以来,霍山县共印发宣传资料2万余份,出动宣传车(船)320车(船)次,树立永久性宣传牌120处,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摸排约谈涉嫌对象200多人次,查处各类违法行为100余人次。其中立案处理63人次,行政拘留5人,刑事拘留3人,行政处罚62人,行政罚款18万余元,收缴电捕鱼器100多台套,收缴非法网具800多公斤,没收渔获物200多公斤,清理非法船筏80起。
霍山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李国宏:当前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持续深入,我们电捕鱼专项治理工作将突出重点地区和重点范围对象,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曝光力度,加强摸排和深挖力度,加大巡查和治理力度,巩固治理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推进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