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至12日,金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对3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决定司法拘留,以强制措施彰显执行威慑力,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执行过程中,法院干警精准施策,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失信被执行人果断亮剑,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在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中,被执行人王某拖欠工人工资分文未付,法院依法对其作出15日拘留决定,切实维护劳动者权益;与此同时,某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王某,对法院生效文书置若罔闻、拒不还款,法院果断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彰显司法权威;此外,在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中,被执行人张某拒不履行15万元赔偿义务,且态度恶劣,法院依法第二次对其作出司法拘留决定,强力震慑失信行为。
“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我们绝不姑息!”执行法官表示,将保持高压态势,综合运用拘留、罚款、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手段,严厉打击规避执行行为。下一步,金安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为当事人合法权益筑牢司法屏障,以实际行动维护司法权威与社会诚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