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涉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霍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现通告如下:
一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有效减少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乱象,严厉打击“非法改装”“飙车炸街”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二 整治范围 从即日起,整治行动将在全县范围内常态化开展,涉及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其驾乘人员。 三 整治重点 1、未依法取得相应驾驶证驾驶电动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 2、加装遮阳棚(伞)、改装电池、电机或外形等非法改装行为; 3、驾驶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飙车炸街、追逐竞驶的; 4、骑乘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5、车辆逆行、闯红灯、违法载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穿插变道、乱停乱放的; 6、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违法行为。 4 整治措施 1、精准研判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飙车炸街”“非法改装”等违法高发时段、路段及高风险人员等基础信息,以城区主干道、夜市、各乡镇街道、重点国省道路为重点,及时发现并查处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突出交通违法行为。 2、联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对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维修店、改装店是否存在销售非法改装车辆、提供非法改装服务等行为的检查,对发现非法改装点、店落实联动处置; 3、对典型违法和事故案例,将通过霍邱警方微信公众号、霍邱县融媒体中心等媒体和网络平台进行曝光。 4、对拒绝和阻碍公安交警执行职务、扰乱公共秩序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积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开展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 特此通告 霍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