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裕安区市场监管局公布了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裕安区万客隆超市因价格欺诈等问题被处罚。
案件名称:六安市裕安区万客隆超市价格欺诈、未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相关信息、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及伪造的商品条码、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销售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六安市裕安区万客隆超市 法定代表人姓名:姜伟平 主要违法事实:价格欺诈、未真实全面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相关信息、经销的商品印有未经核准注册及伪造的商品条码、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销售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七条第(九)项的规定,处罚依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二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商品条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安徽省商务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3年版)》(皖商办政法函(2023)38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行政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合计433.2元,处以罚款8092.4元,罚没款合计8525.6元。 据公开信息显示:裕安区万客隆超市成立于2019年8月21日,经营场所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城南镇绿城花园小区7栋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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